精彩看点:最新发布!桂林中小学幼儿园12月27日起放寒假

来源:桂林晚报 发布:2022-12-26 1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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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5日),桂林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放寒假安排的通知》,明确除初中三年级和普通高中三年级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从2022年12月27日起放寒假。初中三年级和普通高中三年级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全市初中三年级和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下教学同步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教学。从2023年1月3日起,全市初中三年级和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调整为线上教学,直至本学期结束。

下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2月12日开学注册,2月13日正式上课。各学校校领导、行政及后勤人员2月10日开始上班,教师2月11日回校正常上班。各学校要尽快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和期末相关工作。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本学期学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本学期结束时,各中小学幼儿园可通过线上形式举行散学典礼及召开家长会。

通知强调,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勤通风,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养成在公共场所全程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倡导师生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根据病情选择居家或就医治疗。养成良好的作息规律,保证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关注师生员工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正确看待疫情形势已由防感染向保健康、防重症转变,及时疏导化解恐慌、焦虑情绪,不信谣、不传谣,营造健康活泼的家庭氛围。

要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放假前,各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要进行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烟花爆竹炸伤、防煤气中毒、防不法侵害、防毒品和慎交网友等安全常识的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要教育家长充分用好寒假难得的亲子共处时间,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指导孩子阅读经典文学名著,教育孩子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磨炼孩子的忍耐力、抗挫力和学习专注力,增强身体素质,扩展阅读视野,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共筑和谐亲子关系。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假期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学科类培训,坚决抵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不参加“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教育咨询”“校外托管”“冬令营”等名义进行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如确有需要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一定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家长手机APP端进行选课、购课。

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寒假期间要做好控辍保学的前期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学困生和有厌学情绪学生的帮扶工作,坚决防止学生辍学。

通知还提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过春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上级有关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文件精神,禁止乱发钱物,借节假日公款吃喝、请客送礼。教师要利用假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总结,积极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备好下学期初的相关课程。

此外,要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值班、护校,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中职学校要做好实习、实训基地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市教育局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抽查,对因玩忽职守而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记者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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