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议:把贴心调解送到田间地头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发布:2023-04-25 14:08:09


【资料图】

“感谢晏书记、姜法官和于所长为我们调解,现在承包土地的问题解决了,结在我们心里很久的疙瘩也解开了,也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真心感谢你们!”4月21日,在长春市九台区团山子村3位村民的感谢声中,九台区人民法院一辆流动审判车在田间地头停留5个小时后,圆满完成了调解任务,在料峭春意中渐渐驶离团山子村。

景某、崔某、范某同系团山村村民,平时关系很好。2019年5月,团山村委会向外发包村预留地17900平方米,景某竞标成功,并签订了《集体预留地发包条件合同书》,合同期限为8年。当年,三人经协商决定共同经营承包地。秋收后,他们均摊了种子化肥等投入,平分了卖出的粮款,把剩下没卖完的粮食储存在崔某家。2020年春,景某提出想退出合伙经营承包土地,要求退还其2020年的承包费用。可崔某认为,费用应该交到村里,不应直接返还给他本人,三人闹得很不愉快,又在承包地的经营权归属上产生了分歧。2020年5月,崔某将储存在自己家的粮食卖掉,获得粮款20140元。因为当时三人之间的争议没有解决,所以粮款一直没有分给景某和范某,这更加深了他们之间的裂痕。2020—2021年,崔某以承包人的身份继续耕种土地,三人年年因为此事发生争执,景某遂将崔某诉至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请求崔某给付2019年三共同经营承包土地的收益款及相应利息。

承办法官姜晶接案后,认真研判案情,考虑到春耕在即,如果问题不能尽快解决,就会影响今年的土地耕种。时间紧迫,姜晶立即联系团山子村村民委员会书记晏殿国确定了调解时间,请司法所于莹所长一起到田间地头进行调解。

2023年4月21日一大早,九台区人民法院的流动审判车如约驶入了景某等三人承包地的地头,与晏殿国、于莹及三位村民会合。

“咱们几个人的纠纷已经持续这么久了,到此为止吧,本是一个村住着,之前还是好朋友,别因为这件事不愉快,有什么问题咱们面对面说出来……”刚见面,姜晶就开始了情理法相融的劝解。起初,三个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见三人各执一词,姜晶决定实行背对背调解,分别对三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讲明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并对三人适时打出了感情牌,强调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就这样,姜晶、晏殿国、于莹相互配合,经过5个小时的劝导工作,终于促使三人达成了调解意见:2019年,三人合伙承包土地的收入归崔某和范某所有,崔某、范某返还景某土地承包金和种子化肥钱共计3500元,当场支付;2020—2023年,土地由景某个人承包;2024—2026年,土地由崔某、范某二人共同承包。最终,三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心结也完全解开,在午后的暖阳中握手言和。

为了把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在基层,近年来,九台区人民法院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前沿阵地作用,切实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不仅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还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真正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关键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