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安谷里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11-23 17:10:02


【资料图】

泰银保监复〔2022〕110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安谷里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人寿鲁发〔2022〕250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安谷里营销服务部。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机构撤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