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资本悖论:缺钱,但发债规模腰斩

来源:慧保天下微信号 发布:2023-03-14 23: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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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偿二代二期要求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出现下滑,据慧保天下不完全统计,已披露2022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险企中,超7成险企出现偿付能力充足率下滑。

另据银保监会最新数据,截至2022年4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1家保险公司中,有16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11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增至27家,占比15%。

快速下滑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意味着保险公司普遍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在内生资本见效慢,远水难解近渴的情况下,依赖外生资本,即主要依靠股东增资、险企发债两种方式补充资本、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成为大多数险企的选择。然而目前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增资难度较大,大部分险企又不得不转向发债这一方式,但如今,发债也变得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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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2022年发债规模腰斩,一度出现7个月空窗期

此前,资本补充债作为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重要方式之一,不仅融资成本较低,还不会影响保险公司股权结构,深受险企青睐。

但如今,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也面临多重考验,甚至一度出现长达7个月的空窗期。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自2022年7月利安人寿成功发行1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后,一直到2023年3月中旬之前,便再没有保险公司获批发行,中间的空窗期长达7个月。

事实上,一些险企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已经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据慧保天下统计,2022年全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批准10家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合计发行规模328亿元,包括中邮人寿、英大泰和财险、民生人寿、太平再保险、泰康养老、海保人寿、国任财险、利安人寿、人保健康、工银安盛人寿。

到了2023年,截至3月14日,仅有太保产险和中再产险2家险企获得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分别发行100亿元、4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一般保险公司成功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后,中国债券信息网会发布并定期追踪相应信息,不过从中国债券信息网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2022年获银保监会批准发债的10家险企中,仅有国任财险、人保健康、工银安盛3家险企成功发行资本补充债的信息被该网站收录。

而查询其他网站发现,利安人寿自2022年获批发债50亿元后,于2022年7月第一次发行10亿元已获得成功,3月10日,又宣布第二批10亿元也成功发行。不过有关利安人寿成功发债的信息尚未被中国债券信息网收录。

可以看到,上述4家成功发行债券的险企,其股东背景都属于国有资本,国任财险由深圳国资控制,持股比例达41%,人保健康是央企中国人保(601319)子公司,工银安盛是央企工商银行(601398)旗下公司,而利安人寿近年来股东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江苏信托等省级国有企业持股比例已达到45%以上。

除了这4家险企,2022年,中邮人寿、英大泰和财险、民生人寿、太平再保险、泰康养老、海保人寿6家险企仍未发行成功,这其中,仅隶属于邮政系统的中邮人寿和国家电网的英大财险2家险企是国资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国内市场发债外,也有险企选择在境外发债,例如总部在香港的中国太平近期就获批在港发行高达20亿美元(约合137亿元人民币)的永续次级资本证券,初始年分派率为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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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严控发债,险企陷两难:有需求者无资格,有资格者无需求

自2021年以来,保险公司发债规模已经开始呈现下降趋势。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2020年,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达780亿元,创历史新高,2021年,降至589亿元,到2022年,更是仅有10家险企获银保监会批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发债规模仅211.5亿元,较2021年“腰斩”。

险企发债规模急剧缩水,是“严监管”逻辑下,日益严格的发债审批。

从发债流程看,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需要须经过银保监会、央行的双重审批。首先由保险公司向银保监会提出申请,在取得银保监会同意后,再向央行报送材料,最终取得央行同意后,保险公司才可以正式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这其中,银保监会主要负责对保险公司发债资格进行核准,并对资本补充债券计入资本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央行则对资本补充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保险公司要想最终完成上述流程,顺利发债并不容易,因为从目前的监管规则来看,其给保险公司发债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根据原保监会2015年发布的《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保险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3年;上年末和最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五项条件,才可以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有业内人士表示,很多中小公司都是因为偿付能力不足才需要发债,但现在规定相对较高的门槛设置,让一些亟待发债的公司难以通过资格审核。

即便通过了资格审核,很多险企受制于自身净资产,发债规模也会受到严格限制,因为根据《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中第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及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的次级债务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0%”。

此外,一般的资本补充债只能提升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22年8月开始的允许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可以用于补充核心二级资本,也就是同时提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因此备受险企追捧,但根据《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

一些中小公司因为自身净资产只有数亿元,即便发债顺利获批,其规模也注定有限,难以彻底解决公司资本补充难题,所以不少公司选择了放弃。

“现在的情况就是,需要发债补充偿付能力的险企往往没有发债资格;有发债资格的险企,往往又没有发债的诉求。”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顺利获批发债,中小公司由于评级相对较低,所面临的成本也往往要远高于大型险企。从公开信息来看,同样是2020年发行的资本补充债,人保财险发行80亿元,利率仅3.59%,北部湾财险发行2.5亿元,利率却高达5.5%,横琴人寿发行11亿元,利率同样高达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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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债增资路漫漫,中小险企首要任务成“活下去”

申请的少了,审批的严了,险企发债规模因而一降再降,但偿付能力充足率却依然在快速下滑。

2022年,偿二代二期工程正式开始实施,其对险企的资本认定更加严格,不仅完善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计量标准,大幅提升了风险因子,同时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增值计入实际资本。针对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多层嵌套等问题,偿二代二期也要求按照“全面穿透、穿透到底”的原则,识别资金最终投向,基于实际投资的底层资产计量最低资本。

此外,偿二代二期不再将保单未来盈余全部纳入核心资本,而是分级纳入核心二级资本、附属一级资本和附属二级资本,使得行业内多数保险公司核心资本规模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进而影响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受此影响,诸多险企不得不展开积极行动,推动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改善。

整体来看,国内险企补充资本、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主要有两大类方式:内生性资本补充和外源性资本补充。

其中,内生性资本补充主要依靠利润留存实现,这对于很多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的险企而言,比较常见,但对于广大中小型险企而言,由于普遍盈利能力较弱,且成立时间较短仍处于业务扩张期,对资本的消耗往往更快等因素,这些险企常常是无法通过内生资本来获得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提升,更多还是要依靠外源性资本补充。

而外源性资本补充最常见的方式又包括两大类:增资以及发债。伴随监管不断提升股东准入门槛,同时对股东资金透明度提出更多要求,宏观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险企通过股东增资补充资本难度大大提升,发债,尤其是发永续债(可提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成为最佳选择。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发债这条路,显然也并不好走。

如何尽快实现增资或发债,保住偿付能力充足率如今已经成为很多中小险企经营管理者的首要任务。从目前来看,这些险企纷纷调整经营思路,强化降本增效,通过业务结构调整、节省各类支出等,努力降低日常经营对于资本金的消耗,同时,积极协调股东增资,或向监管部门申请发债,对他们而言,当下的主要任务已经从发展变成了“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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