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新华人寿新余中支万莎莉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1-30 15:22:01

余银保监复〔2022〕4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万莎莉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赣发〔2021〕11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万莎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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