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银保监分局关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筹建玉山支公司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1-30 15:22:03

饶银保监复〔2022〕26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玉山支公司的请示》(太平赣字〔2021〕100号)收悉。经审核,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玉山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此复。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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