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银保监分局关于徐明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2-14 18:08:07

明银保监复〔2022〕16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你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关于对徐明斌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信泰闽发〔2022〕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徐明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三明银保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相关人员未实际到任履职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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