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撤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2-15 16:38:09

浙银保监复〔2022〕60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渤财浙〔2022〕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准予撤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应当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安排、单证保管、客户服务等工作,按规定对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并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自被批准撤销之日起,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申请人应当于被批准撤销之日起15日内将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缴回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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