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银保监复〔2022〕10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平安(601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茶陵支公司的请示》(平保寿湘分发〔2022〕1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株洲市茶陵支公司。
二、自批准撤销之日起,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茶陵支公司《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请你公司自收文之日起15日内,将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上缴株洲银保监分局。
三、请你公司及时就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茶陵支公司的事宜进行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对相关事宜应当充分告知,切实做好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相关权益工作。
四、请你公司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机构登记及注销营业执照的工作。
株洲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