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2-18 15:08:15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筹备组:

《关于申请设立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请示》(中国渔保筹〔2022〕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会员,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则波等111家(名)渔业服务组织、渔业捕捞企业和渔业从业者作为一般发起会员,联合发起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初始运营资金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拟任董事长杨斌、拟任总经理张竞。

二、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大连、广西、海南等4家省级分支机构同步筹建。

三、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发起会员、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四、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银保监会。

五、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开业申请。在银保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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