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商业养老险扩容在即 养老险机构整装待发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2022-02-24 0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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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刘敬元 邓雄鹰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容在即。除了6家试点寿险公司的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外,养老保险公司也被允许参与这一业务的试点。业界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视作保险业参与养老第三支柱的重要业务。

目前,国内有9家养老险公司,加上正在筹建中的国民养老,共计10家。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对于这一群体来说,去年就已开始探讨是否要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参与这一业务的抉择并不容易。因为,部分公司此前实际定位是养老金管理公司,若开展这项新业务,就要改变自身定位和业务布局,需要重新建立保险业务的一整套流程机制。

养老险公司的选择

近日,银保监会发文,自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由此,养老保险公司正式被放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此前,银保监会去年12月就曾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养老保险公司对于是否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已探讨了一段时间。从证券时报记者初步了解的情况看,平安养老、大家养老、泰康养老有关人士均表示要积极参与这一业务试点。其他暂未明确对外发声的公司,大多还处在研讨阶段。

平安养老险相关人士表示,未来将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积极申请产品,争取成为首批开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养老保险公司。根据要求打磨产品,重点面向非常规就业人群等重点客群,科学、灵活打造相关条款;二是整体谋划,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纳入迎接第三支柱政策落地的范畴中,配置资源,积极准备。

大家养老副总经理、总精算师王小康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对于养老险公司是一次难得机遇,大家养老正积极研判政策,打磨产品方案,力争推出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产品。

在平安养老险人士看来,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以下优势:

一是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优势。养老保险公司是2018年起试点的个人税延保险的参与主体,经过4年实践,在销售、产品、系统支持上均积累了经验。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与个人税延保险有高度相似性。

二是打通养老金二三支柱的优势。主要的养老保险公司均是第二支柱年金的受托、投资机构,未来在第三支柱政策支持下,将整合年金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潜在的第三支柱产品,统筹、打通个人的养老金第二三支柱。

三是团体保险业务优势。已经开展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重点是非常规就业人群,例如外卖、快递等。在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中,养老保险公司作为传统的团体养老保险公司具有产品精算、营销等优势,将能加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本来就有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估计只要申请,就可以获批开展这个业务了。”另一家养老险人士称,没有开展过契约型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要开展业务,则可能需要进行充分的论证。

目前,未开展过契约型保险业务的公司也不少,包括国寿养老、长江养老、新华养老、人保养老、恒安标准养老等,如果涉足专属养老保险领域,将需要在系统搭建、服务网点等多方面进行完善,需要开展的工作并不少。据证券时报记者初步了解,在现阶段,有养老险公司更倾向于只做信托型表外业务,即以养老金管理为主。

产品定位

或异于寿险公司

多家养老险公司产品部门负责人称,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方面,养老险公司与寿险公司做的产品,不存在明显差异。但长期而言,养老保险公司做这一业务有长期动力,因监管部门引导养老保险公司聚焦“养老”领域,这一产品可能是养老保险参与第三支柱业务的重要形式。

“产品形态已经比较固定了,寿险公司和养老险公司的专属商业养老产品差异不会太大。我们现在还在论证,会定位成主力突破的产品。”一家养老险公司高管透露,在该业务的渠道上有一定创新。

从目前试点寿险公司业务情况来看,据银保监会披露,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自2021年6月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

而相较6家试点寿险公司上万亿保费的业务总量而言,该业务规模仍较小。多位保险业人士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设计得极为“普惠”——目前各寿险公司都不收取初始费用,部分公司还在补贴费用进行销售。但从线下主力销售队伍看,该产品佣金比例极低,销售人员没有动力将其作为主推产品。因此,这一业务开展效果会低于预期,特别是距离第三支柱发展对保险机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前述平安养老险人士表示,积极参与是养老保险公司的职责所在。养老保险公司(含建信养老金公司)是金融机构中唯一带有“养老”字样的金融机构。所以,回归本源,有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必然选择。

另一家养老险公司中层称,养老险公司与寿险公司的业务渠道不同,面向客群不同,随着试点范围扩大,可以使得这一类产品面向更多人群。

监管部门也表示,通过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养老险公司业务重塑

在证券时报记者采访过程中,也有养老保险公司表示,业务方向尚未确定,暂时不便公开发声。

据悉,对于部分养老险公司而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开展与否,不仅是这一项业务做不做的问题,更是整个公司的业务往哪走的问题。这主要在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近似于契约型保险业务,有保底的账户收益以及对应的保险保障责任,而部分养老保险公司未涉足过这类保险业务。

据业内人士介绍,基于特定的成立背景和发展历史,一些养老保险公司实际上的定位是养老金管理公司,而不是保险公司,所有的业务系统、部门架构、人员设置都是围绕信托型的养老金管理能力建设和业务发展而形成的。

因此,此前定位于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养老保险公司,要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等于要改变定位和业务布局,重新建立保险业务的一整套流程机制,包括保险业务人员和系统,例如核保核赔、精算评估、IT系统等。

与此同时,契约型保险业务的监管制度与信托型业务也有很大差别。比如,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属于保险公司表内业务,需要计提资本金,受偿付能力指标的监管约束。

据悉,银保监会去年底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推动养老保险机构重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等体现养老属性的业务。该通知还要求养老保险公司调整资管业务。

监管部门要求,各养老保险机构于6月30日前报送公司定位、转型和业务规划方案,届时养老险公司的发展方向将会更加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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