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茂名监管分局关于刘康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3-02 16:19:15

茂银保监复〔2022〕15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康宁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财险粤发〔2022〕22号)收悉。经审查,刘康宁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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