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银保监分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3-02 16:39:51

邯银保监复〔2022〕22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阳光产险〔2022〕1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涉县涉城镇龙山大街”变更为“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南路凤凰大厦106号”。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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