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余鹏程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华保报〔2022〕67号)收悉。经审查,余鹏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余鹏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湖南银保监局
2022年4月12日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余鹏程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华保报〔2022〕67号)收悉。经审查,余鹏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余鹏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湖南银保监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