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合规内生动力,形成监管部门与机构内审的风险防控合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重庆银保监局近日印发《重庆银保监局监审联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要建立重庆银保监局与机构内审部门就机构相关情况进行联系、沟通、合作的监审联动的工作机制。
《办法》秉持前瞻性、互补性、有效性原则,面向辖内各类型银行保险机构,通过会议联动、现场联动、检查联动、整改联动、培训联动、外审联动等方式,监管、审计双向发力,动态掌握机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压细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办法》重点对检查联动(指定内审)的实施流程进行了细化,参考现场检查流程,规范立项、下达通知书、组织内审人员、制定审计方案、审计过程沟通、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资料保存等程序要求,明确监管部门全过程参与指定内审项目,并赋予内审部门一定的灵活性,聚焦合力精准治理被审计机构存在的问题。
《办法》还明确了监审联动的成果运用,统一银行保险规则,明确内审部门应对内部审计质量负责,监管部门在综合评估监审联动质效基础上,对表现好的机构可在同等条件下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表现差的机构可予以处罚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