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银保监复〔2022〕2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县支公司新民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渝发﹝2022﹞105号)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县支公司新民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重庆市奉节县新民镇正街”变更为“重庆市奉节县安坪镇下坝”。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1﹞3号)于10日内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更换营业执照,证、照齐全后方可营业。
《保险许可证》换领后应于30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告。
此复。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