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银保监分局关于林淞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5-17 09:49:04

普银保监复〔2022〕21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林淞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财险滇发〔2022〕9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林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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