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银保监分局关于卢政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6-07 12:52:24

同银保监复〔2022〕25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卢政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康晋发〔2022〕9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卢政伟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同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提交报告材料。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大同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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