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快报!监管重拳整治保险中介市场“多散乱”:三类“非正常经营”机构要清场!

来源:A智慧保微信号 发布:2022-06-21 06:13:38

4万多亿的保险市场,除了近200家保险公司外,2600多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和数万家兼业保险机构的存在,亦是盘活中国保险市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不过,成也中介,乱也中介,“小散乱差”现象在保险中介市场也依然存在。


(相关资料图)

为了还保险业一个干净的保险中介市场,在继多次打击保险中介乱象后,银保监会再一次出手,对保险中介市场开启“清理”行动。

近日,银保监会中介部下发《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多散乱”问题整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有序出清无法正常经营的一些保险中介机构。

这次“行动”后,保险中介市场将呈现怎样的面貌?保险中介市场的“容量”将呈现怎样的变化?或许,随着《通知》的推进,市场将给人们一个答案。

《通知》显示,此次整治的目的是对无法正常经营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有序清理,持续整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不可否认,保险中介渠道是中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近200家保险公司外,保险中介渠道乃是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数据显示,2021年,保险中介渠道保费收入达4.2万亿元,同比增长5.46%,占整个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近88%。从这一数据看,保险中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而保险中介渠道可以取得如此高占比的保费收入,自然离不开背后的专业及兼业中介机构。据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有261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万余家,保险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计执业登记从业人员960多万人。如此大的体量,撑起了中国保险业的大半边天。

但也正是如此大的规模,隐藏着各种乱象, 不少机构被认为“小散乱差”。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监管已持续多次就保险中介市场进行整顿。

《通知》针对的正是保险中介机构,将从三个方面来清退“非正常经营者”,即:

清理、清退“无人员、无场所、无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

清退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的保险中介机构。

清理对分支机构管控失序、存在“加盟”“挂靠”等行为的法人保险中介机构,并清退相关分支机构。

对于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可以说是监管部门开展的时间最久、投入资源巨大的一项工作。毕竟,要解决这个主体规模庞大的市场,并不能一蹴而就。

在《通知》下发前,监管机构曾针对保险中介领域下发了不少规范性文件,例如,《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等。

这些规范性文件,均是为了解决保险中介市场的乱象问题。而在此次下发的《通知》中,监管还要求严肃整治虚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通道过单业务。

保险中介的乱象早已成为行业中的“顽疾问题”。虚构业务套取费用、挪用截留保费、编制虚假数据、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登记等问题频繁出现在各种保险处罚中。

例如,6月20日,深圳银保监局因“未按照规定为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对深圳市中安保险公估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6月9日,天津津投保险经纪因产品营销宣传不规范被天津银保监局罚款10万元等。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处罚也司空见惯,成为违规重灾区,惩处打击的重点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仅依附于大险企、大中介的“小散乱差”机构将面临生死存亡。市场上暗藏的一些以“加盟”“挂靠”等形式生存的保险中介机构,一方面专业能力欠缺,竞争力又不足,为日后的乱象埋“雷”。

近日,『A智慧保』还发现深圳银保监局对深圳市安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开出了一份行政处罚调查通知书,其中指出安杰保险代理存在三大问题:

我局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邮政快递向你公司注册地址送达缴纳监管费通知被退回。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按规定缴纳2021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费。

你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间未向我局报告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你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间未向我局报告地址变更、人员变更等事项,未按规定向我局报送审计报告。

“尽管清虚治乱后辖区保险中介市场变化明显,但深层次矛盾并未彻底解决。”黑龙江银保监局局长王柱在其撰文中写道。

在王柱看来,当前保险中介市场仍存在三大问题,即专业中介经营不专、兼业代理机构管控不严、个人代理人队伍不精。而造成这三大问题的原因包含专业中介机构转型升级动力不足、兼业代理机构合规管控动力不足、个人代理渠道营销模式转型动力不足三方面。

为此,要解决问题,就需要“回头看”,需要对保险中介进行一次“大清理”。据悉,在此次《通知》中,监管给出了三项工作流程,包括机构自查、监管检查和结果处置三个步骤:

机构自查方面,专业中介法人自查包括出资情况、股东资质、公司治理、高管任职、职业责任保险、稳健经营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填报各级机构经营管理自查情况,包括机构所在地、负责人、场所、业务规模、信息化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监管检查方面,将采取现场、非现场等多种方式,对机构自查情况逐一开展摸底排查。

结果处置方面,各机构要边自查边整改,对未按照监管规定要求进行报告、报备的,或者设立后不再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应主动办理注销手续,退出市场。对自查存在虚假套费、过单业务的,要如实反映情况,积极整改。

对本身已有意愿退出的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向监管进行报备。

而且,为了保证该《通知》取得良好效果,各地银保监局也加入到其中,积极支持。例如,深圳银保监局下发《关于推动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机构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重点完成无场所、无人员、无业务机构的市场退出和“休眠”机构的清虚提质;湖北银保监局亦发布《关于开展全省保险中介机构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清理、清退“无人员、无场所、无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清退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的保险中介机构等。

或许,随着监管步步深入保险中介,保险中介市场也将迎来真正的转型发展,走向不摆设、不错位、不混乱的高质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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