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毕银保监复〔2022〕37号
毕银保监复〔2022〕37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核准秦黔丽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黔发〔2022〕109号)收悉。经审查,秦黔丽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督促秦黔丽持续学习和掌握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毕节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