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微速讯:鹤岗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鹤银保监罚决字〔2022〕28号)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9-01 15:53:04

(中国人寿(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向阳区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鹤银保监罚决字〔2022〕28号


【资料图】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向阳区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郭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鹤岗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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