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门: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9-27 15:58:4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新城支公司银城营销服务部)


(资料图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新城支公司银城营销服务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靳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新城支公司银城营销服务部予以警告,处1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唐山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9月14日

关键词: 中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