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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银保监复〔2022〕481号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范宏瑞总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中韩人寿发〔2022〕264号)收悉。经审核,范宏瑞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