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半年进出口总值18.07万亿元 外贸进出口稳中向好

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2021-07-14 08:34:04

今年上半年,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巩固,外贸进出口稳中向好、再创佳绩。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7月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8.0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1%。其中,出口9.85万亿元,增长28.1%;进口8.22万亿元,增长25.9%。与2019年同期相比,进出口、出口、进口分别增长22.8%、23.8%、21.7%。

多方面因素拉动我国外贸增长

“今年上半年,我国18.07万亿元的进出口规模创下了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与2019年同期相比也增长了22.8%,月度进出口已连续13个月实现同比正增长,外贸稳增长态势进一步巩固。”李魁文说。

李魁文进一步表示,具体来看,拉动我国外贸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内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为外贸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上半年,我国经济稳定恢复,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生产需求继续回升,这为外贸稳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国家稳外贸政策红利持续释放,高水平开放平台增长迅速,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优势凸显。

其次,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带动了外部需求增加。上半年,多个国际组织连续调高了今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比如,4月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调2021年全球经济增长预估值至6%;6月份,世界银行上调了预估值至5.6%。全球经济复苏对国际贸易以及我国产品出口起到了提振作用。上半年,我国对美国、欧盟、东盟等出口分别增长了31.7%、25.5%、27.8%,对拉丁美洲、非洲等地区出口分别增长47%、27.7%。

此外,去年基数较低以及价格因素一定程度上对外贸增长也起到了拉动作用。去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规模同比小幅下降3.3%,仅相当于2018年同期水平。今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整体呈现上涨态势,如6月底反映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的CRB指数相比年初累计上涨幅度超过了25%,相比去年上半年最低点涨幅超过了1倍。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初步测算,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价格同比指数为108.5,价格对进口增长的贡献率为35.4%。

民营企业外贸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凸显

近年来,我国外贸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民营企业也逐渐成为我国外贸第一大经营主体。今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8.64万亿元,同比增长35.1%,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7.8%,比重提升了2.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59万亿元,增长35.6%;进口3.05万亿元,增长34.3%。

据李魁文介绍,上半年,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的特点和亮点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民营企业进出口活力与韧性更足。民营企业发挥生产经营自主灵活的优势,敏锐捕捉市场机会,迅速响应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展现出更足的外贸发展活力和韧性。上半年,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进口、出口增速分别高出整体增速8个、7.5个和8.4个百分点。其中,家用电器、电脑、医药材及药品等商品出口值分别增长了46.2%、38.7%、70.8%;金属矿及矿砂、未锻轧的铜及铜材、化妆品等商品出口值分别增长66%、65.2%、38.8%。

二是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增多。上半年,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39.7万家,同比增加了3.7万家,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总数的82.8%。

三是区域发展更趋协调。上半年,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达44.6%,增速比民营企业整体增速高出了9.5个百分点。在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前10位的省份中,有8个来自我国中西部地区。

四是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增强。上半年,民营企业对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传统市场进出口分别增长31.4%、45.7%、19.8%和28.3%。同时,民营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34.5%,其中对东盟进出口增长了37.3%。

跨境电商进出口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据李魁文介绍,据海关初步统计,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跨境电商进出口8867亿元,同比增长28.6%。其中,出口6036亿元,增长44.1%;进口2831亿元,增长4.6%。

李魁文进一步表示,海关总署近日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自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自去年7月1日起,海关总署“跨境电商B2B监管改革试点”已满一年,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深化企业通关便利。二是创新海外仓出口监管。三是积极拓展物流渠道。四是强化监管严防风险。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的推广实施将对下阶段跨境电商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有助于跨境电商企业降本增效、开拓国际市场,有助于促进地区间跨境电商的均衡发展。

上半年我国已出口超5亿剂新冠疫苗和原液

“我国秉持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新冠疫苗实施计划’,在自身需求巨大、疫苗供应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尽己所能对外提供更多的疫苗,支持各国抗击疫情,为促进疫苗在全球的公平分配和使用、促进全球抗疫合作作出应有贡献,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李魁文说。

据李魁文介绍,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出台一系列措施,保障新冠疫苗快速通关。主动对接疫苗出口企业,做好出口流程解读和全链条辅导,快速办理疫苗生产急需的关键设备通关,助力新冠疫苗产能扩大。同时,主动对接新冠疫苗出口企业,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需求,建立了全流程追溯平台,大幅压缩通关时长。目前,出口疫苗卫生检疫审批时长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2小时,通关时长缩短为3小时内。在保障新冠疫苗安全、快速通关的同时,海关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新冠疫苗的非法出境。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已向112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了超5亿剂新冠疫苗和原液。我国向全球供应的疫苗和原液已相当于当前全球疫苗总产量的六分之一,为全球抗疫合作和经济复苏作出了重要贡献。”李魁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