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多主体供给 多渠道保障

来源:东方网 发布:2021-11-23 11:18:41

11月23日报道:上海保障租赁住房实行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记者获悉,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1月23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汤志介绍了《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汤志表示,上海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构建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城市特点的支持政策体系。保障租赁住房实行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为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实现可持续经营,《实施意见》明确了15项支持政策,其中落实国家支持政策12项,本市增加支持政策3项。

规划土地方面,全面落实国家明确的5种建设渠道。一是支持利用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建设。二是支持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允许土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但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三是支持利用企事业单位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允许不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四是支持产业园区中产业类项目按照不超过15%用地面积配建,并鼓励将各项目的配建比例集中起来统一建设。五是供应居住用地新建、配建。

汤志表示,“十三五”以来,本市已供应150余幅租赁住房用地。在这些土地上建设的约1000万方米、20万套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统一纳入保障租赁住房。今后,利用新出让租赁住房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以及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配建的租赁住房,主要用作保障租赁住房。鼓励各区统筹,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600米内)等交通便利区域集中配建。

税费方面,加快落实国家明确的4项支持政策,大幅降低保障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一是用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保障租赁住房建设;二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出租住房,减按1.5%征收增值税、减按4%征收房产税;四是非居住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租赁住房,水、电、气价格执行民用标准。

金融方面,落实长期贷款、发行债券和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3项国家支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保障租赁住房持有经营期间中长期融资难题。

此外,上海增加3项支持政策,一是支持引导中央在沪企业,市、区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供应保障租赁住房,对参与保障租赁住房建设的国企,有针对地优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国企的主力军作用;二是落实保障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就地享受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将保障租赁住房全面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管理服务和物业服务范围。

(记者刘辉、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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