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管局对一起销售假烟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据介绍,2021年10月份,根据相关线索,玉环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玉环市烟草专卖局查获玉环曌庆便利店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现场查获的烟草有利群(软长嘴)、红塔山(硬经典100)、利群(蓝天)、牡丹(软)、黄鹤楼(软蓝)、利群(软红长嘴)、中华(硬)、中华(双中支)共计8个品种。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2021年8月、9月分两次向一位上门兜售卷烟的不明人士购进利群(蓝天)等8个品种卷烟共计10.5条,购入后放于经营场所对外销售。上述卷烟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非法生产)。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当事人所销售的上述卷烟与真烟相比,从外观上看基本无差异,连多年的“老烟枪”都看不出来。
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未经许可从事卷烟零售的经营活动两项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卷烟和没收违法所得64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施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