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布:2022-04-15 14:30:30

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GB 41700—2022《电子》强制国家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草专卖局,组织全国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4月13日表示,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碱”,即不含碱的电子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据了解,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等新型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1日,国家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产品应当符合电子强制国家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电子》强制国家标准是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电子雾化物等相关术语、定义;二是对电子设计和原材料的选用等提出原则要求;三是对电子具、雾化物和释放物分别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配套的试验方法;四是对电子产品标志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电子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基于《电子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并接轨国际监管趋势,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电子》强制国家标准提出了科学适用的技术内容。其突出特点体现在:第一,规定电子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碱的电子纳入电子定义范围。第二,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和无碱电子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碱”,即不含碱的电子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第三,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经过充分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

对于《电子》强制国家标准为何设置今年10月1日实施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考虑到《电子国家标准发布后,电子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实施过渡期期间,电子生产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张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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