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家农村中小行机构罚款1.5亿元 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清理整治股东股权违规乱象

来源:第一财经 发布:2021-03-15 09:32:41

“某农商行70个股东从该行获取贷款13.1亿元用于向其投资入股,占该行总股本的62%。”3月12日,银保监会发布了3898家农村中小银行自查和监管检查结果,并列举了典型违规案例。

银保监会表示,三年来(2018年至2020年),3898家农村中小银行全部完成了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排查整治共涉及持股1%以上股东38.5万个、股权3889亿股,累计发现问题1.99万个,实现了排查整治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大排查

记者了解到,农村中小银行股东数量多,结构极为复杂,呈现小、散、弱的特点。银保监会于2018年至2020年组织开展了“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三年排查整治行动”。

从发现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涉及股东资质、资金来源、代持股权、违规关联交易等多项违规问题。

一是股东资质不合格。银保监会表示,部分问题投资者通过粉饰报表、财务造假等方式入股,为机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例如,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时,第一大股东在审计报告中虚增收入8000余万元,将实际经营亏损篡改为盈利,隐瞒真实资质。

二是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银保监会指出,部分股东以委托资金入股,最终酿成股权纠纷,影响机构经营稳定;还有的甚至贷款入股,导致资本严重不实。

例如,某农商行70个股东从该行获取贷款13.1亿元用于向其投资入股,占该行总股本的62%。

三是逃避“穿透”监管,超比例、超数量持有股权。部分股东通过与关联方签订抽屉协议、委托代持等方式隐匿关联关系,违反“两参或一控”等监管规定大量入股银行。

例如,徐某及其22个“隐形”关联方以上述方式持有17家农商行股权共4亿股,其中在13家为主要股东。

四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体现为,部分机构违反关联交易条件、程序或超出额度向股东授信,还有的通过多种手段掩盖关联交易以规避监管和信息披露。

某农商行以不足该行最低执行利率一半的水平向9个关联方发放贷款2.5亿元;又如,某农商行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查程序,其股东及多家关联公司以“化整为零”方式从该行获取数十笔贷款,总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95%,其中大部分已形成不良。

另外,股权质押不受约束。银保监会称,部分股东未履行对机构的事前告知义务,高频次、高比例质押股权进行融资;部分机构直接或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最终形成资本流失。

某村镇银行6个主要股东未按程序向董事会提出申请即将所持股权全部质押,导致该行被质押股权占比高达56%;某农商行利用“股权质押反担保”的形式,事实上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向股东提供授信1.1亿元。

281家机构罚款1.5亿元

三年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清理整治股东股权违规乱象。

银保监会表示,在整改过程中,银保监会注重压实机构及其股东的主体责任,让老股东依法承担损失,对新股东严格资质审核,促进农村中小银行优化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同步并行、有机融合。

具体体现为:整改了一批问题。开展监管约谈2611次,印发监管提示函2180份,督促完成整改1.36万个问题,整改率已达70%;清理了一批股东。对4758个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责令转让股权合计达62.3亿股;同时,处罚了一批机构。依法依规对281家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1.5亿元,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等处罚共计711人次,罚款金额合计2039万元。

农村中小银行是在合作制基础上改制而来的,其股权结构、经营定位和管理体制不同于一般银行,这些特点深刻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质量。

原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曾在《以深化改革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建设》文章中指出,要正视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短板和不足,并强调要牢牢扭住公司治理这个“牛鼻子”,着力打造具有农村中小银行特色的公司治理体系,包括: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聚焦主业、服务支农支小;狠抓股东股权源头治理、筑牢根基;把防控风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等。

银保监会称,下一步,将持续巩固股东股权三年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以深化农村中小银行改革为抓手,不断改进股东股权管理和完善公司治理,通过规范股东行为、优化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带动增强中小银行风险防控和服务实体经济“两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