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正式对外发布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2021-12-13 09:24:17

12月7日,《北京市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年版)正式对外发布。针对台经济领域竞争行为的特点和趋势,《指引》回应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互联网领域的业态和竞争行为,并对经营者作出15处风险预警提示,以提高经营者垄断风险防范意识。

以《反垄断法》为依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组成课题组共同研究制定了《指引》。值得关注的是,结合互联网业态特点,《指引》不仅就反垄断法规制的涉嫌垄断行为的基本内容、行为表现和风险提示进行了说明,而且列举了相应案例,从而更好地引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指引》创新地采用非法条形式并引入场景案例,通过将实际处罚案例与指引规则相结合,让企业更容易理解和把控风险。《指引》共列举了12个案例和8个示例,真实案例来源于中国及欧盟、美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公开的处罚案件,其中中国案例8个、美国及欧盟案例4个。为避免误解,《指引》中列举的真实案例不指出经营者名称。《指引》还编写了8个模拟示例,针对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违法可能的行为采取模拟示例的形式,经营者根据示例行为描述,检视自身行为是否合规,提高垄断风险识别能力。

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规范“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互联网领域的业态和竞争行为。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规定电商台不能强制商家“二选一”。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今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出台,明确“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今年4月,因实施“二送一”垄断行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罚182.28亿元;10月,美团被罚34.42亿元。

年来,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不断加快,境外投资并购和业务活动明显增多,企业反垄断合规风险不断增加,合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由于各个司法辖区反垄断法律法规非常专业复杂,企业对境外反垄断合规要求了解十分有限。因此,指引对引导中国企业建立和加强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保障经营者在境外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发布会现场,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指引》回应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搭售”等互联网领域的业态和竞争行为。

以“二选一”为例,《指引》指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除非能够证明存在正当理由,否则“二选一”很可能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即便台经营者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但通过实施“二选一”或者利用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方式进行纵向限制,在产生明显排除、限制竞争影响时,也可能具有构成纵向垄断协议的风险。

在零售业中,搭售已经成为一些品牌的潜规则,比如众所周知的爱马仕、LV等超一线奢侈品,其热款包须搭售接受配货。搭售是指违背交易惯例、消费惯或者无视商品的功能,将不同商品捆绑销售或组合销售。那么哪些捆绑销售或组合销售行为才算是搭售呢?

《指引》明确指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利用格式条款、弹窗、操作必经步骤等交易相对人无法选择、更改、拒绝的方式,将不同商品进行捆绑销售,在交易价格之外额外收取不合理费用,强制收集非必要用户信息等,均可能会被认定为搭售。按照反垄断的要求,此类搭售行为均应避免。

《指引》举例作出说明,比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在给用户提供产品软件或应用程序的下载过程中,应避免捆绑用户下载其他软件或应用程序,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用户,保障用户自行选择下载或拒绝下载软件或应用程序的选择权。(国际商报记者 刘旭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