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观点:共促消费公平 方能共享发展温情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布:2022-01-21 08:31:29

中消协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不仅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和落实法律赋予消费者权利的重要抓手,让消费者共享发展成果带来的温情。

■任震宇

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中消协秘书长朱剑桥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专访,深度解析年主题,并介绍了中消协2022年的工作计划。(据《中国消费者报》1月19日报道)

“公与者,即国之基址也”。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快速发展,我国获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这些发展成就既属于全体人民,也应该更多更公惠及全体人民。中消协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就是要在消费领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惠及全体人民,让消费者共享发展成果带来的温情。

共促消费公能让消费者共享发展成果带来的温情,因为它不仅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还是落实法律赋予消费者权利的重要抓手。

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它不仅强调物质利益的共同富足,还包括社会权利的公保障,而消费公是社会公的重要体现,是衡量社会公正义的重要标尺。共促消费公,有助于经济社会稳健康发展,把走向共同富裕的步子迈得更加坚实。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共促消费公,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深刻实践,通过在消费领域实现更加公的消费关系,保障消费者的经济利益;通过回应消费者实现消费公的呼声,满足消费者得到公对待的诉求,让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共促消费公,是落实《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体现。《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公交易权,同时也规定了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义务。通过公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共同维护公竞争的市场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放心消费。

共促消费公,方能共享发展温情。这是我们共同的追求,也应当成为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