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万余名“体制内人员”将缴纳养老保险 公务员到手工资将有所减少

来源:星沙时报 发布:2021-03-10 10:13:24

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了。昨日,长沙县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会。

据介绍,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正式全面启动实施。改革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与企业城镇从业人员一起,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味着全县1万多名“体制内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长沙县从2016年12月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制度,并按文件规定征缴2016年度全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从2017年1月起,对已完成数据采集且纳入新制度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按缴费工资基数和项目及缴费比例(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20%,个人部分8%;职业年金单位部分8%,个人部分4%)进行征缴。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统一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统一的津贴补贴。

“目前看,公务员领到手的工资会有所减少,但实际上这笔钱还是自己的,只是暂时存入个人帐户,放在养老保险基金‘大池’里,待退休后再依照政策按月发放。”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长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国良出席会议。(记者 杨婧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