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银保监复〔2022〕4号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瑾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富保寿新〔2022〕15号)收悉。经审查,张瑾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哈密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9日
哈银保监复〔2022〕4号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瑾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富保寿新〔2022〕15号)收悉。经审查,张瑾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哈密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