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公司尚湖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发布:2022-07-15 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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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保监复〔2022〕12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公司尚湖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浙人保财险报核〔2022〕23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准予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公司尚湖营销服务部。

你公司应当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安排、单证保管、客户服务等工作,并按规定对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即日起,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申请人应于15日内将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交回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

2022年7月8日

关键词: 中国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