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印发通知: 确定经开区培育对象 助力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天眼新闻 发布:2022-04-14 20:41:31

日前,为充分发挥经开区开放型经济主阵地和示范引领作用,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经开区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在全省深入挖掘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内生动力强的经开区,通过重点培育、梯队建设、政策引导、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引导经开区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助力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主要目标,在控制新增数量、提升发展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全省经开区空间布局,力争申建1~2家国家级经开区,新设1~2家省级经开区。经开区开放水平明显提升,开放型经济市场主体实力明显增强,20家开放型经济示范经开区培育对象力争完成外贸进出口115亿元以上。

《通知》提出主要任务,确定培育对象,强化梯队建设;坚持分类指导,强化培育升级;抓好开放经济,强化精准施策;营造一流环境,强化活力激发。第一梯队为国家级经开区培育对象;第二梯队为开放型经济示范经开区培育对象;第三梯队为省级经开区培育对象,是经省政府同意纳入省级经开区培育对象的园区。国家级经开区培育工作按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办法(2021年版)》要求进行指导;开放型经济示范经开区培育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努力打造成为全省开放型经济示范引领区;省级经开区培育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贵州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的通知》进行指导。

《通知》还明确提出,2022年,安排资金支持20家开放型经济示范经开区,3月底前预拨80%,重点支持经开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引进外贸龙头企业、外资招引、项目包装、人才培训等。支持经开区因地制宜地推进管理体制、财政体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经开区内生发展活力。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与各经开区建立高效沟通机制;各级商务部门和各经开区要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协调解决经开区培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通报考核,集中力量和时间,多阵地、多渠道、多形式加强舆论引导。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冯倩

编辑 彭杨

二审 陈玲

三审 李玉红

关键词: 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