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将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划分为3个等级进行处置

来源:和讯保险糖加平 发布:2022-11-08 15:55:02

今日,中国银保监会布《关于印发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为进一步提升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切实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功能。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资料图】

《办法》对财产保险灾害事故等级进行划分,具体将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按照事件性质、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3个等级,对应Ⅰ级、Ⅱ级、Ⅲ级响应。

具体划分为,特别重大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启动国家层面灾害事故处置;因发生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者火灾、爆炸、交通运输事故等事故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财产保险损失赔付10亿元以上或人身伤亡赔付2000万元以上或被保险人死亡30人以上或对财险公司业务产生特别重大影响;银保监会视灾害事故损失情况、社会影响力等认定的其他事件。

重大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因发生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者火灾、爆炸、交通运输事故等事故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财产保险损失赔付50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或人身伤亡赔付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或被保险人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对财险公司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各银保监局视灾害事故损失情况、社会影响力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处置要求等认定的其他事件。

较大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因发生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者火灾、爆炸、交通运输事故等事故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财产保险损失赔付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人身伤亡赔付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被保险人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对财险公司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各银保监分局视灾害事故损失情况、社会影响力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处置要求等认定的其他事件。

《办法》指出,针对上述不同级别灾害事故,分别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统筹启动响应,开展应对处置,并在处置工作结束或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适时终止响应。发生特别重大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时,银保监会统筹实施Ⅰ级响应;发生重大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时,属地银保监局统筹实施Ⅱ级响应;发生较大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时,银保监分局在上级银保监局指导下统筹实施Ⅲ级响应。

《办法》明确,在Ⅰ级响应中,银保监会统筹采取处置措施,并应当强化统筹指导、加强上下联动、落实报告制度。在Ⅰ、Ⅱ、Ⅲ级响应中,相关银保监局及分局应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立即启动响应、积极应对处置、迅速开展摸排、优化理赔服务、落实报告制度。

同时,《办法》还要求各财险公司应当切实承担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处置机制,细化事前防范预警、事中应对处置、事后服务保障等各项要求,确保应对高效有力。要求保险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发挥自律协调作用,整合行业资源,推动防灾减损、抢险救援、理赔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要求中国银保信和上海保交所应当为灾害事故全国范围内的保单信息查询提供支持。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推动完善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财险业灾害事故处置质效,进一步发挥好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

关键词: 银保监会